比特币是一种建立在全球分布式网络上的、没有央行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发行的、总量固定的加密电子货币。
比特币的英语通常被写为Bitcoin,或者bitcoin。
比特币虽然名字中有一个“币”自,但是包括
中国在内的很多XX不承认其“货币”合法地位。
美国监管机构正式把
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定义为大宗商品,与
原油或小麦的归类一样。
原始的
比特币是经由一种称为“挖矿”的过程产生,参与者透过处理交易验证和记录来获取作为
手续费的
比特币,或取得新产出的
比特币。
同时,作为一种交易等价物,比特币也可以通过交换货物、服务,以及
其他货币获得。
最早在2009年由化名的开发者
中本聪以开源软体形式
推出。
比特币的存量有限,不能随意
增发,而传统电子货币都可以无限增发。这一特点使得
比特币的持有价值较高。
比特币的代码是开放的,而传统电子货币都是封闭的。商家、消费者、
投资者和服务商,能够围绕这套开源体系建立起
非常丰富的服务和
金融体系。
传统的电子货币都是采用中央服务器,把程序和
数据集中储存的管理技术,很容易因外来的攻击,遭到破坏。而比特币采用对等网络管理技术,通过全球的用户群,间接地把程序和数据分散到全网各个节点中。
作为记帐单位,
比特币的最小单位是0.00000001 比特币,称为1“聪”。如
有必要,也可以修改协议将其分割为更小的单位,以
保证其流通方便。
比特币不依靠
特定货币机构发行,它通过特定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。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。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。
作为由A到B的支付
手段,比特币没有繁琐的
额度与手续限制。知道对方
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。
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。不管身处何方,任何人都可以挖掘、
购买、出售或收取比特币
由于其采用密码技术来控制货币的生产和转移,因此比特币也被认为是一种电子加密货币,由于其有特殊的隐秘性,经常被拿来当作非法交易的媒介。
中国央行于
2013年12月5日下午发布《
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央行在这一通知中称
比特币不是货币,只是一种虚拟商品,此外,
金融机构和
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
比特币相关的业务。
《通知》文件认为,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、总量有限、
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。虽然
比特币被称为“货币”,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。从性质上看,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,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
因此,《通知》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。但是,
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
买卖行为,普通民众在自担
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。
比特币对等网路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
区块链中,
比特币交易就是在区块链帐单上“记帐”,通常它由
比特币用户端协助完成。
区块链(Blockchain)是比特币
的一个重要概念,该概念在中本聪的白皮书中提出,
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
方法相关联产生
的资料块(称为“区块”,block)。新增的
资料块总能
连结到上一个区块,即整条区块链的尾部。比特币对等网路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“
区块链”(blockchain)中,所以区块链可以看作记录著比特币交易的帐本。区块链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,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散式资料库,是对所有
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